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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申报2011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的通知
      2011-07-15 00:00     (阅读次数:)

      为贯彻落实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会议精神,加快推进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,现开展2011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报范围

      1、经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;

      2、经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;

      3、已承担其它市级计划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。

      二、申请条件

     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      1.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;

        2.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;

        3.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,具备省内先进水平的产品;

        4.具有显著经济、社会效益,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;

      5.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;

      三、申报要求

      1.申报所需材料一般包括:

        (1)《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》;

        (2)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;

        (3)由省(部)级以上(含)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;

        (4)法定检测单位或相关的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质量、性能测试报告;

        (5)用户使用意见或相关材料;

        (6)证明其取得知识产权和获奖情况等的相关材料;

        (7)已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,需提供银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;

        (8)其它根据需要所确定的辅助材料。如对于医药、农药、计量器具、压力容器、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,申报时必须附加特殊许可证或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。

      2.所有材料一式四份,并报送电子版。

      四、申报时间地点

      因需要2011720日送科技局,还需要校内审核和盖章,故请每个项目负责人于719日上午9:00~10:00将材料送实字2号楼212室,过期请自行报送。

      联系电话:3691212

      科研外事处

      2011-07-15

      附件: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

     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7152124466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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