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(单位):
5月12日,经过招投标程序,我校确定了办公用品、耗材、饮用水采购项目的定点供货单位,综合办公室、教务处安排教职工代表列席评标会议。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确定办公用品供货单位2家,办公耗材供货单位2家,饮用水供货单位2家。
二、各单位供货清单详见纸质汇编。招标清单内的项目,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。招标清单外的项目,按照供货单位提供的清单价格执行。其它未列入的项目,由各部门与供货单位协商供货价格。
三、从5月25日起,各部门的办公用品、耗材、饮用水,须从定点供货单位采购。否则,财务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。
四、本次定点采购项目的协议期限为2014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。
五、部门饮用水可采用签单买水票的方式进行。
六、部门采购时,定点供货单位须提供及时、周到的服务。若供货单位提供的货物为假货,借口无货或者拖延供货时间时,部门可向招标办公室(实字2号401房间)书面投诉。凡定点供货单位被投诉3次经核实后,取消供货资格。
七、定点采购结算单据,部门可从校园网主页常用表格栏中下载打印,也可由供货单位提供。
八、各部门(单位)务于2014年5月27日(星期二)下午6时前,到后勤管理处(实字2号302房间)领取定点采购项目资料汇编。
招标办公室 财务处
2014年5月26日